第卅四章 你要去为神作见证

上一章 | 连续播放 | 下一章

 

现在我们来到最后,也是非常重要的一点。《罗马书》十章9到11节这么说:“你若口里认耶稣为主,心里相信 神叫祂从死里复活,就必得救。因为人心里相信,就可以称义;口里承认就可以得救。经上说:‘凡信祂的人,必不至于羞愧’。”
 
你说你已经接受了耶稣基督,就应当去告诉别人,不要因为承认耶稣为救主而感到羞耻。
 
有一天,我在码头失足跌入水中,由于受了伤不能游泳,眼看就快要沉溺了。这时,一艘煤炭拖船刚好在附近,船上的一名工人看见了,就急忙跳进水里把我救了上来。一个月后,当我走在街上时,有一个人,满身是肮脏的煤炭粉,正朝着我走来,我一看就认出他正是那个曾经救过我的工人。这时,我故意转过身去,假装欣赏商店橱窗的摆设,那我就可以不用上前去向他问安了。如果你看到我这么做,你会把我看成是一个怎样的人呢?
 
既然你已经宣告你相信主耶稣基督为了救你而牺牲祂的生命,在那些轻视主耶稣的人面前,你还会因为祂而感到羞耻,闭口不认祂吗?或是,你会承认祂是你的救主,并在言语行为上荣耀祂的名呢?你既然已经接受了祂,就应当愿意在众人面前承认祂。
 
向别人传扬救主耶稣,是对神感恩的一种表示!圣诗诗人史密斯(Al Smith)这么写道:
 

“无论到何处都要述说:主耶稣真好;
要让别人知道:主耶稣真好。
述说祂的祝福,述说祂的爱,
述说祂如何从天上再来;
无论到何处都要述说:主耶稣真好。”

 


 

上一章 | 连续播放 | 下一章


此MP3光碟,全长120分钟,分三十四段朗读,并配上钢琴音乐,每段约3分钟。


改编:杜祥和牧师
朗读/颂赞:叶锦凤

《为何我信》朗读光碟